注册香港公司法律主体证实证实受权委托书公证及转寄法律规定及步骤手册。
注册香港公司法律主体证实证实公正及转寄的法律规定
1、维也纳国际领事认证条例
2、撤销公文验证的海牙公约
3、《证据规定》第11条第二款“被告方向人民检察院出示的直接证据是在中国香港、澳門、台湾省产生的,理应执行有关的证实的办理手续”,是对被告方递交的在中国香港、澳門、中国台湾产生的直接证据理应执行有关证实办理手续的要求。
4、最高法院、司法部门有关涉港公正公文法律效力难题的通告
5、我国委托公证人申请办理公正公文标准
注册香港公司中国投资公司有二种方式:办事处和外资企业
注册香港公司开设办事处海牙认证文档有: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周年纪念申报单,规章,决定,授权证书,任命书,金融机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香港公司开设外资企业海牙认证文档: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周年纪念申报单,决定
注册香港公司中国投资公司海牙认证步骤
先经过我国委托公证人公正,随后公正公文务必历经我国法律援助(中国香港) 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备案和加章转寄」后才具备法律认可,受中国法律法规维护,才可以送到中国大陆应用。『最高法院』与『司法部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没经审批加章转寄程序流程的证实公文,不具备公正公文的证实法律效力和实行法律效力。
中国香港公正范畴:
1. 注册证书
2. 商业登记证证
3. 注册香港公司法律规定文档 NNC1 或 周年纪念申报单 NAR1
4. 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