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沒有创建双边关系而又有公文来往的情况下如何申请办理有关验证?
国外公文送到我国(含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应用
1、与我国双边关系的我国出示的、送到我国(国内)应用的公正公文或相关公文,需先经过本国中国外交部或其受权组织 验证后,再送我国驻本国使、领事馆验证。
2、与我国无双边关系的我国出示的、送到我国(国内)应用的公正公文或相关公文,需先经过本国中国外交部或其受权组织 和与我国双边关系我国驻本国领事馆验证后,再申请办理我国驻该第三国领事馆的验证。
3.、《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会员国出示的、送到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应用的公文不用申请办理我国驻本国领事馆验证办理手续。如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规定验证的,可向我国驻本国领事馆申请办理验证。
4、非《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会员国出示的、送到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应用的公文,视必须可先经过本国中国外交部或其受权组织 验证后,再送我国驻本国使、领事馆验证。
5、我国外派领事馆验证收费标准,请向该国的我国领事馆资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