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内地财产遗嘱公证简历,个人资料简介

作者:www.jxhrbj.com 发布:2020-07-25 17:46:29 浏览量

我国委托公证人申请办理国内资产遗嘱公证。

我国委托公证人即“国内认同的公证人”。委托公证人规章制度,即香港居民回国内解决法律事务所需公证委托书须由司法部门任职的委托公证人出示,并经我国法律援助(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加章转寄,才可以发往国内应用。推行这一规章制度,是根据中国香港和国内中间法律制度不一样,申请办理公正证实所根据的法律法规、办理证件程序流程和法律效力不一样而设定的一项独特法律制度,关键是以便保证中国香港发往国内应用的公正公文的真实有效、合理合法。委托公证人规章制度推行于1981年,二十多年来,此项规章制度解决了国内和中国香港不一样社会形态和法律规范下公正公文互相应用的难题,针对标准市场监管,合理避免商业欺诈,维护保养二地被告方的合法权利充分发挥了关键功效。

出任我国委托公证人,应具有的标准

1、拥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洗》,拥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在中国香港具备永久居留权的中国人

3、出任香港律师十年之上

4、职业道德规范优良,没有因声誉或违背职业道德规范受惩治的纪录

5、常握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办理证件标准

6、可用汉语撰写公正公文,可用普通话水平开展业务流程主题活动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司法厅(局),新疆兵团司法局:

依据二零零二年司法部门律企业《委托公证业务规则》配件一《继承遗产声明书格式》,及其2008年10月31日我国委托公证人研究会<通知第713号>对上述情况《继承遗产声明书》修定后的文件格式相关要求,在不可以得到中国香港高级法院计量检定的状况下,我国委托公证人(中国香港)能够依照要求的方法申请办理在中国香港沒有财产的被继承人在港开设的处罚国内资产的遗嘱公证。各公正组织 在申请办理香港居民处罚国内资产的遗嘱公证时,按照所述《规则》申请办理,不可回绝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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