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海牙认证是澳大利亚公文取得我国应用的前提条件。仅有申请办理了我国驻澳大利亚使馆认证办理手续以后,即可在我国合理应用。
拟送到我国应用的由澳大利亚相关组织出示的公文、资格证书及其加籍被告方的委任书、声明书、民事起诉状等,先要在澳大利亚相关组织申请办理公正和验证办理手续,随后再到我国总领事馆申请办理使领馆验证办理手续,其程序流程以下:
第一步:请到澳大利亚本地公证机关(Notary Public)或法律事务所申请办理所持文档的公正办理手续[含公证机关研究会(详细地址附后)的确定办理手续]。(本地公证机关遍布在各个区,实际公证机关由申请人自身挑选)。
第二步:办理所述公正办理手续后,需要请教公证机关或自主将文档寄到隶属省的省委验证处申请办理验证办理手续。BC省和YUKON地域验证处详细地址以下:
1、BC省验证处详细地址:
Order in Council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Attorney General
Room 208A 553 Superior St.
Victoria, British Columbia
V8V 1X4
Tel: 250-387-4376 Fax: 250-387-4349
2、YUKON地域验证处详细地址: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211 Hawkins St.
Whitehorse, Yukon
Y1A 1X3
Tel:867-667-5121; Fax:867-393-6201
第三步:办理所述省府验证后,再到我国总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办理手续。具体方法是:将填妥并签定的《公证认证申请表》、省府验证文档的正本以及影印件一并径交总领事馆签证办理厅揽收对话框(注:如源文件页码过多,可只打印省府文档的主页和应附关键文档的主页及带有公证机关签名的末页;打印时切勿将文档装订拆开。凡拆开过的文档将被视作失效文档,义务自傲,总领事馆未予验证)。